财税2019年13号附加税减半征收(财税201913号解读)
导读大家好,小乐今天来为大家解答财税2019年13号附加税减半征收以下问题,财税201913号解读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 答:根据《财政部、税务总局...
大家好,小乐今天来为大家解答财税2019年13号附加税减半征收以下问题,财税201913号解读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1、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 答:根据《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13号)第三条规定:"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,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,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%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。
2、小规模超过30万附加税减半征收吗 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13号)规定: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,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,在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,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可以在50%的税额幅度内减征。
3、附加税减半征收按全额计提还是一半计提?答:对于文件中已规定附加税减半征收的,应当按照实际计提附加税金额记账,不用全额计提后再减去一般,更不能参照购入税控盘一样全额抵减的形式。
4、减半!城建税、教育附加、地方附加是以应交增值税为基数计征的,只要有应交增值税,就有附加税,但是附加税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。
5、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如下:1、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;2、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。
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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